Thursday 15 November 2012

形象 IQ:这是公司“政策” !

“这是公司的‘政策’!”(This iscompany’s policy!)这句话应该是耳熟能详吧?
当我们向某某公司投诉时,我们常常接获的回应是:“对不起,这是公司的政策。”
原本已经气急败坏,一听到这句话更加是火上加油,心里或许会在骂:“岂有此理,什么公司政策?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
政策虽无法改变,但我们说话的技巧可以变通。
而我认为,在某些情况下,政策本身也可以视人情而变通。
我们来举个例子。
某某产业公司明文规定说,购买新房子一旦给了订金不可退还。
一名顾客要求退还订金,原因是他陷入财务困境。
姑且我们不去推敲他理由的真实性,看回公司的立场,会不会给予除外待遇。
若你心知肚明,知道最终结果肯定是“不”,您会选择马上告知真相吗?
我们将心比心。当我们马上遭受拒绝,会有什么感受?肯定感受不好。
但如果我告诉你说:“我了解您目前的状况,换作是我,我会感到无奈,或许也会提出这个要求。这样吧,向来我们的公司是没有这么做的,让我尽力帮助你把情况反映公司,两天后我让您知道结果,好吗?”
人情政策衡量
这么一个同理心,若你是这名顾客,心里是不是舒服很多?
两天后,即使你向他传达你已经尽了力,公司没有办法退还订金,至少他知道你已经尽力了。
他不会怪罪于你,也不会对你公司留下不好的印象。
但如果,他跟你说他陷入财务困境,刚好他的父亲心脏病发需要马上开刀,急需这笔钱解燃眉之急,他也向你出示了医院的证明,那你的公司会考虑吗?
这在乎人情和政策之间的衡量。
你可以说,公司若因为这个个案而打破政策,如何向他人交代。
你也可以说,这是极为罕见的个案,没有人希望自己的亲人遇上这种不幸而自己又没有能力负担,所以网开一面。
如果是我,我会在鉴定了“特权”没有被滥用的情况底下,人性化处理这所谓的“政策”。
法外有请,针对非常个案,恰如其分地应用伸缩性法则,赢得的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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