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4 May 2012

消费解税:消费税与制造业●谢秋明

从目前的情况看来,大马政府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消费税将势在必行,一来消费税改革是国家税务制度进步的象征,二来消费税改革也是政府税务政策透明化的标志。
当然,如此大规模的全国性税务改革必将会影响到各行各业,这次主要浅谈下消费税对制造业的影响。
申请成为消费税注册商家:
首先,如果提供商品及服务的制造商在马来西亚的一年的主营业务收入超过消费税门槛(可能是50万令吉)的将会成为应课税者,并且可以登记成为消费税注册商家。而那些没有超过消费税门槛的制造商也可以自愿申请登记。
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所有的应课税的供应,但是并不包括资产资本的出售,向指定区域(纳闽、浮罗交怡、和刁曼岛)内的供应以及仓储计划和进口型服务的供应。
制造商的消费税职责
对于一个已经注册成为消费税商家的制造商来说,需要遵循以下的消费税职责:
1. 制造商必须要申报与自己有业务联系的所有的当地应课税供应商;
2. 制造商必须要对所有的交易按标准税率开出税务发票;
3. 任何消费税进项税的索回都必须要是正确的,真实的;
4. 制造商必须要保存好全部真实的文件和记录至少7年以上,并且做好随时接受消费税部门官员审计检查的准备;
5. 制造商每年必须要按照月度或者季度向关税局呈报消费税。
新的消费税政策下,制造商必须注意几点:
在新的消费税务制度下,制造商的业务主要被分为投入与产出。已注册的消费税的制造商,需要负责缴纳其产出中的销项税,相反的,制造商也是可以从那些用于促进企业本身业务而支付的费用中索回进项税。
同时,已登记的消费税注册商家,可以对业务经营过程中的资本项目所产生的消费税进行申报索回,但必须要求是在进项税索回期限内进行申请。
对于一些劣质品或原材料需要退还给制造商的,如果在之前购买时已支付的消费税,供应商必须要把那部分的进项税从之前的申报中扣除。
可索回已支付进项税
对于做进口贸易的制造商来说,如果制造商是从已登记的消费税供应商那边购买进口的原材料,消费税会在进口时就已经支付。
但是,如果制造商是一个已登记的消费税商家,则可以申请索回已支付的进项税。对于进口商品的消费税计算主要是根据交易的总价值,包括保险,运费,需要支付的进口税以及其他的附带的支出费用。
如果海外供应商的票据已外币作为货币单位,则制造商必须要根据马来西亚关税局的转换率兑换成令吉后再进行消费税的计算。
另一个特殊的情况是,有些国内的制造商会将半成品发给海外的合作商,由他们对产品进行加工后,再返还给制造商。这种情况下,在国内制造商送出半成品的时候会被当成出口商品和零税率供应。
而当加工完后的成品返还给国内制造商时,制造商则只需要缴纳那些增加产品价值的服务以及增加在商品上的的部件或零件所产生的消费税。
同时,消费税注册商家可以申请索回已经支付的消费税为进项税。
免费更换不受影响
根据消费税的基本职责,作为一个消费税注册商,制造商是必须要在供应每一个商品时开出税务发票给顾客。如果已售商品有质保,一般会假定商品的售价里会包含消费税,售后服务费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费。
而在质保期内的产品,免费更换的备件将不会受消费税的影响。对于短期内从海外进口至大马来维修的商品,制造商可以向关税局申请短期进口税务减免,这样,此类商品就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同时,如果制造商想减轻公司现金流的负担,可以考虑自己为公司申请成为《合格贸易商方案》(Approved Traders Scheme)或者 《合格外包制造商方案》(Approved Toll Manufacturer Scheme)的资格。
因为申请成功的制造商可以从这些方案中获益,在进口商品时不需要缴纳消费税;同时,还能帮助企业减轻现金流的负担。


http://www.nanyang.com.my/node/448204?tid=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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