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7 March 2012

沒註冊結婚‧父逝世沒立遺囑……

劉先生來信指出,他爸爸有一塊土地,之前被別人偷龍轉鳳賣了。經過多年的努力,終於在一年前得到地方政府分發另一塊土地作補償(土地是在爸爸名下)。但很不幸的是,上個月他爸爸去世了。
請問:“如果把土地轉為我媽媽或我和哥哥名下(我爸爸和媽媽是沒有註冊結婚的),會影響土地擁有權的轉換嗎?”
“請問我要怎麼做?程序如何?政府會徵收甚麼費用或稅務?如果會徵收,數目大概是多少?”
答:林若輝律師說,劉先生父母沒有註冊一事,並不會影響其父親名下的土地資產,轉移到母親或劉先生與哥哥的名下。
首先要鑒定的一點是,劉先生的先父是否有訂立遺囑,假如沒有訂立遺囑,遺產是根據遺產法令來分配,就是妻子三分之一,子女三分之二,如果子女眾多,他們以平分方式獲得分配。
假如有訂立遺囑,劉先生需要申請遺產執行書Grant of Probate,如果沒有立遺囑,劉先生需要申請Letter of Administration。
關於辦理轉移資產手續的費用,劉先生需與其律師瞭解和商洽。
林律師補充,任何人在生前如果沒有訂立遺囑,他名下的所有資產,都將依據遺產法令進行分配。
根據遺產分配法令,沒有立遺囑的財產,例如現金、存款、房產、股票、信托基金等資產,家中的父母、配偶,孩子人人都有份繼承。
他說,1958年遺產分配法令(1997年修正)基本的概要如下:
*個人去世後留下的遺產,如果配偶健在、沒有子女、父母也不在世,遺產全部歸配偶。
*假如父母及配偶健在,不過,沒有子女,1/2遺產歸父母、1/2遺產歸配偶。
*如果有子女,配偶及父母已經不在世,全部遺產歸子女平分。
*假如父母健在、沒有子女、沒有配偶,全部遺產歸父母。
*如果配偶與子女健在、沒有父母,1/3遺產歸配偶、2/3遺產歸子女。
*假如父母與子女健在、配偶不在,1/3遺產歸父母、2/3遺產歸子女。
*如果父母,配偶與子女皆在,1/4遺產歸父母、1/4遺產歸配偶、2/4遺產歸子女。



资讯来源

http://biz.sinchew-i.com/node/58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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