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6 April 2012

锺子税术:税月来临,你学报税了吗?●锺贵发

2012-04-15 18:51
我国的纳税人主要分为经商人士和打工族;经商人士身旁不乏会计师和税务师等等有能之士,为他们规划税务和解决税务上的问题。
但对时间有限的打工族来说,报税变成一种负担与担忧,他们既害怕缴多税、也怕少缴税而被罚款,这无形中造成了他们在这恼人税月(4月份)难以安心入“税”。
大部分税民对税务的知识仍掌握得不够全面,往往因不了解本身的权利和税务的运作而少缴税或多缴税,有的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需要报税。
几乎每个打工族都无法避免报税,所以必须培养对税务的兴趣,再有效地分配时间来学习。
掌握好税务知识让纳税人可以规划自己的税务,从而减低所得税,再将省下的税款用来投资或学习,有效地累积自己的财富以及赚钱的潜力,最后达到自主财务的目标。
初次接触“税”月的社会新鲜人几乎不懂得如何呈报税务、在何时应该报税,更不懂得自己的收入是否应该报税等等。
为了让这些纳税新鲜人对税务有个全新的认知并掌握好税务知识,《锺子税术》将与你分享精明报税的知识。
BE表格须在4月30日前提交
要学习报税知识,纳税人也可以善用网际网络,例如我特别为个人纳税人所设的《锺子税术》网站。
民众可以在这里:www.zhongzishuishu.com尽情浏览,吸收有关报税的种种知识。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每年2月尾之前,雇主会将EA/EC表格交给员工以作报税之用。
这份表格内包括雇主支付给员工的薪资细节,如薪资种类和数额、每月预扣的税款等等。
一般来说,如没有其他投资收入(如:利息收入、股息收入、租金收入等等),打工族只须将EA/EC表格内的受薪收入呈报在他的BE表格内。
一般打工族所收到的受薪收入可包括薪水、花红、董事费、出差津贴、应酬津贴等等。
如果是同时拥有经商收入和受薪收入的打工族,他的收入则呈报在B表格内。
2011税年的BE表格必须在2012年4月30日或之前提交,而2011税年的B表格则必须在2012年6月30日或之前提交。
受薪收入和投资收入是以历年来课税的,也就是说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受薪收入和投资收入应呈报为个人2011税年的收入。
范例:
建强在2011年获得RM65,000令吉薪金(每月薪金RM5,000;2011年12月1日收到RM5,000花红)。
建强所获得的薪水和花红都属于受薪收入,他必须将RM65,000呈报为2011税年的受薪收入,并在2012年4月30日或之前呈报他的BE表格。
精明报税小贴士
你在2012年内收到属于2011年的花红,不必在2011税年的受薪收入呈报,而是呈报在2012税年里。
因为花红呈报是以收到的日期为准,2012年收到的,要计入2012税年受薪收入,而不是2011税年。




资讯来源
 
http://www.nanyang.com.my/node/437683?tid=678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