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29 April 2012

锺子税术:夫妻如何精明报税?

根据我国所得税法,已婚纳税人可以选择个人报税或是和配偶联合估税。
在现有税务制度下,妻子联合估税的选择权优先于丈夫,而且妻子无需书面申请来联合估税。丈夫若选择和妻子联合呈报2011税年的税务,则必须于2012年4月1日前书面申请。
打工人士必须在他的BE表格内选择他估税的方式:
1.和丈夫联合估税
2.和妻子联合估税
3.分开估税
4.个人估税,配偶没有收入/只有免税收入
5.个人估税(单身/离婚/寡妇/鳏夫/离世)
选择将其收入和丈夫一同联名估税的妻子应在其税务表格填上“1”;丈夫若选择和妻子一同联名估税,则选择“2”。
联合估税以“总收入”为准。妻子必须在当税年内“有收入”,才能和丈夫联合估税。一旦选择联合估税后,妻子的收入将以丈夫的名下课税,她本身则无须课税,因为她已被视为无收入。
除了以上估税种类,若妻子选择和丈夫一起联合估税,那么,丈夫必须把妻子的收入(C17)和收入种类填写在其B/BE表格里:
若妻子转至丈夫名下的收入属于经商收入,那么,纳税人(丈夫)应在以上小格内填上“1”;若是经商收入以外的收入,则填上“2”。
联合估税还是分开估税?
分开估税让已婚的纳税人各自享有减免和回扣;在联合估税下,报税的纳税人可以享有自己和另一方的减免和回扣。联合估税有时也是一种节税方案,因为(妻子收入在丈夫名下课税)丈夫可享有妻子减免优惠,用作抵消妻子加入到丈夫名下课税的收入。
例如:在丈夫的应课税收入非常低,甚至业务有亏损,而妻子的收入比丈夫高的情况下,建议他将收入在妻子名下课税,即和妻子一起联合估税。如此一来,妻子就能善用丈夫可享有的减免,减少联合呈报的税务。
联合估税 课税一方可享减免优惠
在联合估税(妻子的收入在丈夫名下课税)的情况下,丈夫享有以下减免优惠:
(一)妻子减免RM3,000;
(二)若妻子是残障人士,则可额外享有RM3,500减免;
(三)子女减免自动归丈夫;
(四)妻子以下开销被视为是丈夫的开销,相关的减免由丈夫享有:
(a) 辅助配备 (最高RM5,000);
(b) 严重疾病医药开销 (最高RM5,000);
(c) 身体检查费 (最高RM500);
(d) 购买书籍,杂志、定期刊物(最高RM1,000);
(e) 个人电脑(最高RM3,000);
(f) 运动器材(最高RM300);
(g) 签用网络宽频(最高RM500);
(h) 国家教育储蓄基金户口实额(最高RM3,000);
(i) 房贷利息(最高RM10,000) 。
(五)妻子购买人寿保险、缴付公积金、以及年金计划(最高RM7,000)或教育与医药保险(最高RM3,000),将归丈夫名下。
精明报税小贴士
由于分开估税让已婚的纳税人各自享有税务减免和回扣的缘故,因此,分开估税通常会比联合估税来得省税。
纳税人每个税年都可重选要分开估税还是联合估税,也就是说联合估税的选择并不是永久性的。
小小温馨提示
另外必须注意的一点是,不管是丈夫或妻子选择联合估税,以下减免最高的款额是:
(一) 人寿保险,公积金以及年金计划最高RM7,000;
(二) 教育或医药保险最高RM3,000 。
子女减免
除了联合估税或分开估税,子女减免也可被已婚又有子女的纳税人用来规划税务。
下列表格内显示出各项子女减免:
精明报税小贴士
在现有的所得税法下,丈夫或妻子都可以享有子女减免。不过,若丈夫已享有其中一子女的减免,妻子将不得享用同一子女减免。
因此,夫妻在决定谁来享有子女减免前,最好先计算出个人的税务,由税率较高的一方享有子女减免。若子女减免由妻子(打工)享有,她就必须在她的BE表格内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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