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21 April 2012

一个老板 两份收入 区隔收入源 最大化节税

随着职业及社会变迁,雇主与打工一族之间的关系不再只是“老板和员工”而已。
额外增加营业额和个人收入的诱因下,许多公司都有“联手”旗下员工,利用正职之外的资源和时间,辟出另一条经济水源。
此情况不但使“老板和员工”的关系复杂化,报税时也会因为员工个人收入多元化而必须将收入源区隔分类,这样才能达到节税效果。
税务专家兼马来亚大学商务和会计系副教授锺贵发博士日前接受988电台访问时表示,员工除了受聘于一个雇主赚取一份打工收入(正职)之外,雇主还会从外面接生意,再提供工作机会(正职以外)给员工,和员工分享财富,从而提高员工的收入。
“这便是所谓‘一个老板,两份收入’的概念。”
他解释,兼职与“一个老板,两份收入”的分别是,前者指个人同时受雇于两个或更多位老板,领取两份或以上的薪水;不过,也有的行业的员工只为一个老板工作,领取两份或以上的收入,此情况则属于后者。
制造双赢
“这样一来,员工就不需要‘偷偷’赚外快,就可以有多份收入;而雇主又可以多接一些生意,多赚一些钱,是个双赢的局面。”
锺贵发指出,正职以外的工作机会,员工有权接受,也有权拒绝。而且,正职以外的工作也会比较有伸缩性,也就是说员工可以在正职以外的任何时间做这份工作,也可以选择工作多少小时或多少天。
“赏金”免课税
员工向雇主借贷购买房屋或汽车,或有雇主提供贷款利息津贴,双方皆可节税。
涉及购买房屋可扣税的相关项目,锺贵发指出除了2010年至2011年购买房屋的贷款利息可扣税,最高达1万令吉,还有一个省税的方式,便是向雇主借贷来购买房屋或买车。
他表示,员工若在买房或买车时获得雇主以公司内部资金提供借贷,可被视为获得“赏金”,而不必课税。
“若雇主给员工贷款利息津贴,此津贴可算是公司的经商开销,可以扣税。根据现今税收条例,雇主津贴员工购买房屋和汽车,最高可达30万令吉,当中的任何利息,雇主可享有扣税,员工也能免税。”
分账属经商收入
员工从正职获得的收入属于受薪收入。至于雇主提供正职以外工作,员工有选择权,而工作有伸缩性(这两项是经商的基本条件),加上工作收入是和雇主以“分账方式”获得,因此,这笔收入对员工而言属于“经商收入”。
“只要涉及分账的收入,都属于经商收入。基于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报税方式,所以,纳税人最重要是懂得分清楚何为受薪收入,何为经商收入。”
锺贵发提醒,若是只赚取受薪收入的纳税人,须在4月30日之前呈报个人所得税,电子报税者的报税截至日期则至5月15日,呈报BE表格。 若有经商收入,或者兼有受薪和经商两种收入,则须填报B表格。
至于拥有“一个老板,两份收入”特征的纳税人,是应该使用B表格报税,而非BE表格。
他也指出,对于“一个老板,两份收入”的纳税员工,雇主除了提供员工EA表格,也应该提供与员工分账的经商收入表,让员工方便填报B表格。
若从雇主那里仅拿到EA表格,没有经商收入表,则纳税员工须自己准备,记录如为经商收入所自行支付的交通、服装、工具与器材等费用的详情,来证明此正职以外的收入。
扣税不一定要有单据
“必须要有单据为凭才能扣税的想法,是错误的。”
锺贵发表示,政府给予的减免是要纳税人本着良心去扣,而根据单据来扣税只是其中之一的方式,不是唯一的方式。
他举例,如在街边书报档口购买杂志,通常都不会拿到收据,但纳税人可以杂志作为凭证来扣税。这就是在没有单据的情况下,使用“以此类推”或“以数为凭”的概念来扣税。
“很多人因为认为没有单据就不能扣税,就此错失了政府所给予的减免。”
纳税人无论是忘记报税或报错税而需要更改,都需要亲自到内陆税收局处理。
可申请降低罚金
“若忘记报税需自己到税收局进行传统的人手填写报税,而不能使用电子报税,因为该系统是锁定当年要报的税。”
基于纳税人有报税的责任,所以,税收局会对忘记报税的人处以罚款,但纳税人可申请降低罚金,最低为50令吉。
锺贵发了解到,有很多人还是不知道自己的收入是否已达须报税的门槛。因此,他也不厌其烦地再次解释,受薪人要知道是否须报税,则看雇主有无在每月薪水中扣税,若有则一定要报税,如此才能取回退税款项。
若雇主没有帮员工扣税,但薪水超过3000令吉则需报税。
“但在报税前,纳税人必须先了解可扣税的减免(relief)有哪几项,如买书和最新增加的年金计划等。”
电子书也是书
纳税人面对订立已久的可扣税条文,大多出现不了解或误解的认知或定义,造成白白浪费可扣税的条件。
锺贵发便指出,电子产品日益精简,现今的电脑已不一定附带如键盘等的零件,因此,要为电脑定义。
锺贵发认为只要该电子产品有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 Unit;简称CPU),可执行如传统电脑般的功能,就算是“电脑产品”,应该获得扣税。
“智慧型电子产品只有零件内部有中央处理器都算是电脑产品,可享每3年申报一次的最高3000令吉的电脑减免。”
此外,他说电子书也算书,因为支付电子书的订阅费用(subscription fee),就等于购买书籍,因此,也能享有购买书籍、杂志和其他出版刊物的减免。
自行细分
此外,若有雇主把员工的经商收入以及可扣税的交通与超时津贴等笼统地全部计算在EA表格,纳税人就须自己细分出来,才不会导致扣多了税。
锺贵发也为此概念举例:娱乐行业的收音机广播员(称“DJ”)受聘于娱乐公司,所担任的正职是广播员。每月公司会支付一笔固定的薪水,超时工作有超时的津贴,年尾更有花红分配。
这些是DJ从正职而获得的薪水,因此,属于受薪收入。
除了广播工作,公司也会在外接到种种活动生意(例如广告、推销等等),并提供工作机会给DJ,请他们担任活动代言人或出席促销活动等等。每个代言和促销活动的代言收入、出席促销活动收入是由公司和DJ根据比率来分配。
当然,DJ有权利选择接受这份工作,也有权选择拒绝。
这些代言或出席活动的收入对DJ来说,并不是在DJ正职的范围内应该获得的,而是另一份和公司分账经商财富的收入。因此对DJ来说,该代言或出席促销活动收入等等属于经商收入。
DJ从代言或出席促销活动所获得的收入属于经商收入,因此,完全和纯粹为了该活动和代言所支出的一切开销,例如:造型费、服装费等等,皆可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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